江苏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邮政行业的其他相关企业和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经营情况、服务质量自查情况和统计报表,并及时报告重大通信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其上报的信息资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