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