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交包裹和给据印刷品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确认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应当予以签收;发现外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时,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视,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可以拒绝签收,并在运单上注明原因、时间,签署姓名。邮政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