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天然优质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天然优质饮用水资源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