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等相关内容纳入监督,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职。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