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旗境内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在乡镇所在地为五十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下,村屯为二十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下。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自治旗人民政府负责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