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条有效重大事项议案或者报告的提出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按照《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法规性决定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