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与应用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省外算力需求量大的地区人民政府的沟通联系,推动跨区域算力合作和产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引导算力企业承接外地算力业务。鼓励外地算力企业在本市设立数据中心、制造基地、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鼓励算力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共享算力资源,提高算力资源利用率。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