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校、研究机构和个人等开展洛阳三彩相关文物保护、历史文化、烧制技艺、创新创意等研究活动,编撰、出版洛阳三彩专著、刊物、论文、视听作品等研究成果。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