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第七条有效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涉税风险时,可以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相关方提供涉嫌违法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物流等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相关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方式和内容如实提供。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