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列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由提案人组织起草。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可以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委托起草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