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邮政条例/第二章 邮政普遍服务第十一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实名制度和收寄验视制度,发现交寄、夹寄禁止寄递物品的,不予收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收寄药品应当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