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二十四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对成员的培训,帮助成员增强法律意识、合作意识、自律意识,提高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