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全社会应当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