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有效利用。

鼓励、支持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实现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和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