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水路交通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绿色发展、综合利用、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原则,构建安全、畅通、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水运体系。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