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第十八条有效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东坡文化教育,鼓励东坡文化进校园,组织开展东坡文化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