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赠、资助、志愿服务、提供技术服务或者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建立健全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多元投入机制。

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