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东坡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和弘扬东坡文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儋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