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补选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二条有效补选人大代表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代表补选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