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一)对城市道路两侧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依法进行管理;

(二)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的管理,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

(三)及时清理城市道路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非机动车和杂物。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