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蔚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收购、产权置换等方式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在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展示活动,通过资金支持、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等措施鼓励其购买历史建筑。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