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六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