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