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规划,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