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教职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学校或者学校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