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建立事故处置的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