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 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在开采主要矿种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合理利用,对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