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公职人员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