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的责任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重要军工设施档案,定期对重要军工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根据需要升级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