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本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领域除外。

申请人的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本省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差异化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