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章 事故的预防第七条有效教育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和事故预防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