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秀山山银花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山银花产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山银花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