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七条有效对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还应当注意发现是否存在以下不规范情形:(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二)文件名称使用不适当、体例格式不正确的;(三)条文序号、个别文字错误的;(四)规定的事项不周全、不明确的;(五)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问题的;(六)可能影响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其他情形的。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