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规定所称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