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试验设备、示范基地和基础设施。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的公益性教育培训、推广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