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和规范城镇社区更新工作,完善城镇社区功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和幸福美好家园,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