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住宅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一个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进行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住宅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由市住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