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数据伦理意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衡量数据处理活动对社会的影响,避免数据偏见和歧视,确保数据使用结果公平公正。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