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创新数据治理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数据安全治理,建立有效协同的多元数据安全治理机制。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