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在数据流通交易中提供专业化服务,围绕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新业态。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