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公路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