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支持苏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界合作开展交流互访、人才培养、展览展示等活动。

支持台湾地区文化创意机构、台湾同胞参与本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运营。

鼓励台湾同胞参加本省举办的各类文化创意赛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