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公路确权工作,明确农村公路资产权属,推进农村公路资产化管理,盘活利用农村公路资产。鼓励整合利用农村公路及其沿边沿线的各类资源,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有序参与,通过开发服务区、加油充电、物流仓储、旅游服务等设施,提升农村公路运输增值服务,推进农村公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