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编制或者修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