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服务第三十条有效殡葬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刁难丧事承办人。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