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丧葬习俗改革,反对铺张浪费。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开展有偿殡仪服务。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