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金融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科技、金融、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机制,加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促进投融资机构结合科技创新活动需求提供投资、贷款、担保、保险、上市等专业化服务。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