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