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章 法规案的起草和提出第二十一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